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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来源:爱游戏app官网下载    发布时间:2024-06-13 20: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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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上述股东中,国有股东--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另外的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另外的股东之间是不是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012年,公司董事会经历了不平凡的一年,在宏观经济不乐观、纺织行业整体经营不景气等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挑战下,尤其是2012年公司股票被进行特别处理,能否“扭亏为盈”是关系到股份公司持续发展的大事。面对上述困难,公司董事会所有成员以“扭亏为盈”为最终目标,通力合作,直面危机,积极运作,通过和经营班子的共同努力,狠抓重点项目建设、产品结构调整、新品研发推广,实现了成本控制创新低,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①公司作为吉林大型国有支柱企业,省、市两级人民政府格外的重视公司面临的行业不景气和财务负担较重等困难,多次亲临现场组织召开协调会,帮助多方协调沟通、争取相关的政策。

  ②董事会全面指挥、整体协调,使公司上下统一思想、协调作战,在争取政策支持、盘活资产等方面为公司实现扭亏为盈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2012年公司共计收到政府补贴18839万元。

  ②湖南拓普年产3.15万吨竹浆粕改扩建项目争分夺秒,一次开车成功,实现了从年产1.5万吨到3.15万吨的跨越。

  ①莱麻纤维:通过一直在优化工艺参数,莱麻纤维主要质量指标稳步提升,目前已经在多家用户试用。

  ①财务测算为龙头,以成本控制为主线,遵循市场导向,每旬分析各品种盈亏平衡点,及时作出调整产品结构,生产盈利品种,杜绝亏损品种。

  ③深化管理减亏增效,加强计划管理,严控费用性支出,削减维修费用和办公费用。

  原材料采购方面:积极关注市场变化,及时作出调整采购渠道(采购方式)及库存储备,大大降低采购成本。

  产品销售方面:依据公司整体要求,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稳定价格,引导客户做高品质质量、高档次产品;定期走访客户,随时现场抽测监督检查纺纱和终端企业,并做好与客户的沟通和协调工作;严控吊牌,推行纱线防伪标识,向客户提供检验测试、证书、认证等服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2月18日以书面或传线、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3年2月23日上午9:30在公司二楼议室召开。

  公司在2012年度受国际和国内市场影响,粘胶长丝的市场情况尚好,但其它产品毛利情况均不是很理想,粘胶短纤及化纤浆粕的市场行情报价始终处于不稳定状态,常规的粘胶短纤产品亏损。2012年公司虽实现了一定的净利润,但考虑企业刚刚扭亏,粘胶化纤市场下一步不确定性,并且公司未分配利润已经为负数,故考虑今年暂不做分配。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进军、宋德武、姜俊周、唐家维、郭峰予以回避表决。

  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职期为2010年6月~2013年6月,第七届董事会任职期为2013年3月~2016年3月。独立董事李万良先生由于年龄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拟聘任杨世滨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新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夏令敏先生任职期限不超过2013年6月份。

  公司将于2013年3月29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1、3、4、5、7、8和10项议案

  1962年2月8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党员。1984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黑龙江大庆石化总厂技术员、工程师,美国KAC公司驻北京办事处项目经理,吉林奇峰化纤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处副处长、设备能源处处长、经理助理、吉林奇峰化纤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吉林奇峰化纤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吉林奇峰化纤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吉林奇峰化纤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进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960年12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党员。曾任吉林市第一轻工业管理局团委干事、吉林市经委政治部干部处干事、吉林市体改委科技处科员、吉林市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副科级巡视员、吉林市委公交工委干部处副处长、吉林市公用局党办主任、吉林市公用局助理调研员、党委常委;吉林市公用局副局长、党委常委;吉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刘宏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性别:男,1971年5月26日出生,民族:汉,党员,大学学历,毕业于吉林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专业,1995年7月15日参加工作。曾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调度处综合调度员,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长丝三纺车间主任,河北吉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宋德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958年出生,197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专科学历。民族:汉。党员。曾任吉林化纤厂酸站车间工人、吉林化纤厂子弟中学教师、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公司科员、副经理,现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姜俊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970年4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性别:男。大学学历。民族:汉。党员。籍贯:吉林市。曾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调度处调度员、吉林奇峰化纤有限公司生产调度处处长、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处处长,现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剩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871股,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男,1969年5月6日出生,民族:汉,党员,籍贯:吉林公主岭市大榆树,1991年7月毕业于山东纺织工学院纺化系化纤专业,曾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高速纺车间技术员,生产技术处技术员,长丝四纺车间主任,长丝二纺车间主任,生产调度处处长,吉林艾卡粘胶纤维有限公司经理,现任湖南拓普竹麻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性别:男,1971年7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专科学历;民族:汉;党员。籍贯:吉林省吉林市。曾任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企划处处长、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兼综合处处长、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经理、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处长,现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

  郭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性别:男;1964年5月出生,党员;大学文化,注册会计师。毕业于吉林财贸学院会计专业。曾任吉林市会计师事务所国内部、涉外部主任,吉林市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吉林华伦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吉林华泰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吉林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李光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男;民族:满族。党员。1953年5月9日出生,现离休。曾任于桦甸团县委,桦甸师范学校,长春宇光电子工厂做厂务管理,吉林省体改委,吉林省体改委副处长,吉林省证管办处长,中国证监会吉林证管局处长,2005至今离职休养。

  徐铁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965年10月出生,党员。1991年3月北京服装学院化工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北京服装学院团委副书记、化工系党总支副书记、系副主任,中国纺织报社总编室副主任,中国纺织总会办公厅助理调研员,国家纺织工业局办公室调研员,中国纺织信息中心副主任、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信息部副主任,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兼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信息部主任,现任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会长。

  夏令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969年7月出生,汉族,党员。曾任纺织工业部生产协调司科员、中国纺织总会国际合作司副主任科员、中国纺织总会国家纺织工业局秘书、中国纺织企业管理协会秘书长、常熟江河天绒丝纤维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秘书长。2005至今,任中国针织工业协会理事长、会长;并与2011年任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会长助理。

  杨世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2月18日以书面或传线、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3年2月23日下午13:30在公司二楼议室召开。

  1、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内容及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公司虽实现了一定的净利润,但考虑企业刚刚扭亏,粘胶化纤市场下一步不确定性,并且公司未分配利润已经为负数,故考虑今年暂不做分配。

  (1)公司结合真实的情况,将存货中的辅料及备件由现行的计划成本法变更为实际成本法。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法律法规,有利于更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2)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作的说明。

  (3)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实施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1963年8月出生,民族:汉,党员,高级政工师。1980年参加工作,先后任黑龙江省军区一团排长、副连长、军事教员,连长、指导员、团助理;1996年任吉林市经贸委、企业工委科员、副主任;2000年任吉林市第一玻璃厂副厂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01年任吉林市委企业工委干部处副处长、处长;2005吉林市政府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2010年兼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至今,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常委。

  刘凤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962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民族:汉。党员。1979年参加工作曾任吉林化纤厂基建财务处会计。现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兼集团财务部部长。

  陈敏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976年8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会计,现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

  曲大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966年8月20日出生,汉族,大学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吉林化纤集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人事劳资处副处长、处长。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处副处长,现在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党支部书记兼综合管理处副处长。

  周国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970年6月出生,汉族,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干事、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干事、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部干事、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委纪检员、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监察部副部长,现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工作部副部长。

  王景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5年12月12日,注册资本86,625万元,注册地:吉林市吉林高新区衡山西路D区4号楼,主营业务:生产各种腈纶及相关这类的产品。

  吉林市凯麟贸易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2年8月13日,注册资本:3,402.50万元,注册地: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516-1号,主营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不含木材)、纺织原料、农副产品(不含粮油)、纺织专用设备及配件批发零售。

  吉林市拓普纺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5年12月1日,注册资本:7,500万元,注册地: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1号街,主营业务:腈纶纱、粘胶纱制造;自有资产经营;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服装、机械设备的经销及进出口;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

  吉林市惠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05年11月28日,注册资本:540万元,注册地: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516-1号,主营业务:亚硫酸氢钠、亚硫酸钠、硫酸铝、聚合氯化铝制造。

  吉林吉盟睛纶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5年12月21日,注册资本:45,000万元,注册地:吉林省吉林市九站街516-1号,主营业务:在中国境内外开发、生产和销售腈纶,差别化腈纶,特殊化腈纶及其相关产品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吉林化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成立时间1986年4月10日,注册资本:710万元,注册地: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街516-54号,主营业务:普通工业和公共、民用建筑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安装、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凭资质证书施工)。

  吉林碳谷碳纤维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8年12月24日,注册资本:19,000万元,注册地: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516-1号,主营业务: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碳纤维原丝及碳纤维纺织制品。

  吉林市赢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08年3月11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吉林市吉林高新区恒山西路D区4号楼,主营业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办公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文具用品、钢材、汽车零部件销售。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0,906.58 万元,法定代表人王进军,营业范围:国有资产经营;承包境外化纤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电力生产;热力、工业用水服务(以上项目由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1、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述关联交易皆为采购、销售或提供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遵循协议约定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协议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宗旨是为集团主要附属公司(包括双方及吉林吉盟腈纶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吉林艾卡粘胶纤维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规模的正常持续生产提供足量、合格的水、电、汽及污水处理劳务,且其经营效果是以保证盈亏持平或微利为目标,故双方的交易价格以制造成本加期间费用和(适当比例的)成本利润及销售税金予以确定(为简化价格公式,销售税金中的附加税税金并入期间费用中计算)。即:

  单位产品(劳务)价格 =(按集团主要附属公司年度基本需求总量计算的“单位产品年平均综合固定制造成本及所负担的期间费用”×经核定的乙方年基本需求量÷乙方年实际耗用量+单位产品变动成本)×(1+成本利润率)×(1+增值税税率)

  其中,除污水处理劳务是按粘胶系统和腈纶系统分别核算两个成本外,式中的“单位产品年平均综合固定制造成本及所负担的期间费用”和“单位产品变动成本”为甲方就各热电站、净水场所生产的工业水、脱盐水、蒸汽、电力计算的综合平均数值(不以各个热电站、净水场为单元分别计算)。

  每个月份各产品(劳务)的结算价格根据其当月实际产、需数量,和单位产品(劳务)实际变动成本,及依据年度预算(或上年度实际)数据计算的“单位产品年平均综合固定制造成本及所负担的期间费用”计算确定。“实际固定制造成本及期间费用”与年度预算(或上年实际)数据差异产生的影响额于每半个年度(每年6月底和年终)做一次调整,多抵少补。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交易各方都能够按照相关合同或协议执行,不存在坏帐可能。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各方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2、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从企业实际出发,对暂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以市场公允的交易原则进行。对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具备极其重大的作用,符合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稳步发展的长远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公司预计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政策变更及差错更正》、《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开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2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2013年1月1日@ 2、变更原因:为全方面提升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上的水准,公司已于2013年2月引入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用友NEWCENTURX5.7软件系统,并计划在2013年年底之前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为更好地适应该软件系统的运行和提高公司成本管理上的水准,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5、审批程序: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工作指引第7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经营事物的规模为公司的成本核算业务,能更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企业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影响为零。@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将存货中的辅料及备件由现行的计划成本法变更为实际成本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使公司的成本核算能更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李万良、夏令敏、李光民、徐铁君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将存货中的辅料及备件由现行的计划成本法变更为实际成本法。我们一致认为此项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使公司的成本核算能更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13年2月2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公司结合真实的情况,将存货中的辅料及备件由现行的计划成本法变更为实际成本法。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法律法规,有利于更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2、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作的说明。

  3、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实施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①截至2013年3月27日(星期一)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李万良先生由于年龄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经董事会提名,聘任杨世滨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登记手续:请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能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3年3月28日上午9:30分到下午15:30分 ,29日8:50之前。

  (三)登记地点:2013年3月28日在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29日公司六楼会议室。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3年3月29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公司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2年2月28日对本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司证券简称由“吉林化纤”变更为“*ST吉纤”,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准审字[2013]102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2年度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958.8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2.27万元,2012年末公司净资产为51,521.55万元,主营业务正常运营。公司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已消除。

  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三章13.2.9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公司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交易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敬清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化纤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吉林化纤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引起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吉林化纤公司201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